3)第一章 要先杀只鸡_我也是异常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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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冲动,如同饿久了的人看到了烧鸡一样。

  在这股冲动的驱使下,他凭着自己强壮的身板A了上去。

  一只鸡而已,哪怕长触手了也是一只鸡,他赢了,养鸡场的老板却对此表现的非常不满,明明可以用枪解决的事情,非要上去近战?

  那只鸡变异了,可依然被关进笼子里,笼子的坚固程度也不是一只变异的鸡能马上挣脱的,完全够里面的工作人员去拿武器将其崩了。

  郑逸尘却选择了最莽夫的方式。

  养鸡场老板的话让郑逸尘感觉就很真实,想想也是,这个世界也不是古代,遇到了那种变异的东西,肯定要用最稳妥的方式解决,人上去会受伤,用枪远远的打就没事了,最不济搞一把弩也可以。

  那东西获取的难度比枪低很多,养鸡场老板能拿枪,而养鸡场里的一些安全设备中,除了消防之外,就有弩,不过那东西都是锁着的,和当地的警察局有联网,遇到了紧急情况,能直接联系养鸡场老板得到授权,在紧急一点能绕过这个授权,但必须要扫脸记录个人照片。

  反正都可以即时的将武器取出来,干掉一些意外情况。

  他没有因此失业,那个时候他是第一个冲上去的,虽说莽了一点,可只要不是太倒霉,是个人也不至于被一只变异了的鸡给随意干掉。

  更别说郑逸尘身强体壮的,还有胆子,养鸡场老板只是重点要求下一次再有这样的情况,以远程武器攻击为主,误伤了别的鸡没有关系,只要别误伤人就行了,至于变异的鸡吃掉的那些同类?

  那不重要,一只变异的鸡在市场上的价格更高,一只顶一百只!

  不知道有多少学校急着收购那玩意,供老师和学生使用呢,还有人是打算买回去吃了,变异的生物也是生物,就是个体发生了某些变化而已,又不是变异一下之后就从肉块变成石块了,只要处理的好了,依然是一种‘美食’。

  只要能拿下变异的鸡,死掉的那些普通鸡就显得无关紧要了。

  而完成了人生中对变异生物首杀的郑逸尘,也因此发现了自身产生的变化,他沾染了变异母鸡的血液后,当时没有感觉到什么,甚至没注意到那些血液变少变淡了,回到了住处洗澡时才发现这些问题,以及自己身上的‘枯萎病’缓解了一些。

  比他日常锻炼要有用的多,可惜那只变异母鸡被带走了,当时也没机会试试某种不好说明的冲动。

  那只变异母鸡也成了他简历上的第一笔,自己凭本事干掉的异常生物,干嘛不写上去?

  别人还没亲手杀过那种鸡呢,之后他就一边维持着工作,一边去寻找别的异常,大的没找到多少,也惹不起。

  小的那种,大部分都是普通人只要有胆子加上一些过线的个人武力,还有只要不不倒霉,基本上都可以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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