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二章 羔羊,牧羊人_黑权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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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在的说话。

  并非是没来由的信任,或许只是一种感情上的宣泄。

  “你有卡尔巴之王厉害?”

  墨菲斯伸出手,那双长满厚茧的手掌修长而有力,有些滑稽的做出了扑食的动作,顺带还做了个鬼脸——小修女“扑哧”笑出了声,捂着嘴弯了腰。

  卡尔巴之王,这是最终被墨菲斯杀死的银腹魔狼的绰号。

  “没它厉害,你就不怕我?”

  没来由的,墨菲斯咧嘴一笑,心里柔软一片——这是他首次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展露笑容,牙齿洁白,温暖而从容,而他上一次有这种表情还是在六个月前,自己成功干掉那头棕熊后坐在它温热的尸体上欣慰于完成了唐吉坷德布置的任务。

  似乎是铁了心不说话,捂着嘴直起腰的修女眨着大眼睛,面对墨菲斯其实算不上好笑的笑话使劲摇了摇头,幅度之大晃得头顶的那个修女帽都要掉下来似的。

  处的门口传来了谈笑声,转过头的墨菲斯目光微微一冷,原本轻松的气氛陡然凝滞,连旁边的女孩都感受到了眼前家伙那过于明显的变化。

  她似乎并不喜欢嘈杂,望了墨菲斯一眼,便赶紧小跑向了教室的后门。

  两人从头到尾都不知道对方叫什么,看上去只是一次无言的偶遇。

  墨菲斯微微靠着椅背默不作声,他不喜欢这种环境,人过多的时候,自己的感知会因为分散而没有丛林中那种敏锐的状态,比如他现在挑的位置处于教室的一处角落,既能看到近乎所有学生的背影,也能看到讲台上讲师所站的的位置,但是却又处于背后的巨大立柱和墙面的夹角位置,这样后背便有一个屏障,让他可以微微放松对身后的防范。

  这些都是本能,是近乎所有贵族少爷都无法学会的本能。

  教室渐渐坐满,宽敞而巨大的教堂让学生们的谈话声显得有些空灵,让人不由自主的细声细语气来,仿佛害怕惊动了头顶的神明,在全民信教的拜占庭,对于神祇的敬畏于公共场合是一种素质的表现——当然,如果面对主的受难像表现轻佻,宗教裁判所并不介意把你逮捕并拖进那个被称为“圣光下的阴影”的阴暗建筑。

  小修女再也没出现,这让墨菲斯微微有些失落——并非多余的感情,只不过是自己很留恋那种可以将心情放松的状态罢了。

  上课铃声由这座大教堂门口的撞钟替代,学生们在钟声敲响过后便看到讲台走上一位老者,略微缓慢的步伐,驼得很严重的后背,一头银发草草梳理,戴着一顶修道院的修道士才会戴的帽子,眼神浑浊,一双手上满是虬结的青色血管,怀抱一本古旧的典籍,如同圣罗兰教堂前那些圣徒浮雕从历史中走出。

  他的神情很专注,仿佛握着手中的《旧约》,便握住了整个世界。

  在拜占庭神职人员中,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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